{{ $t('FEZ002') }} 人事室|
上開選務人員相關事項如下:
(一)投票時間: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舉行投票。
(二)本校需推薦人數(如附件1所示):16名。
1、2名主任管理員。
2、2名主任監察員。
3、12名管理員。
(三)參加講習: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0條規定,擔任投開 票所工作人員均須參加本會及本市各區公所辦理之講習, 參加人員依講習時數核給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本次選 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講習預定於111年10月至11月間辦理 ,參加人員將另函通知。
(四)補假及工作費: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 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投開票 所工作人員工作費,依行政院110年5月24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0322號函核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 」(附件6)所定標準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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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4-01
{{ $t('FEZ014') }} 2022-05-01|
{{ $t('FEZ004') }} 2022-04-01|
{{ $t('FEZ005') }}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