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 學院)110年11月22日人發綜字第1100301233號函辦理。 |
二、 | 本調查表填報說明摘要如下: |
(一) | 可參訓(填報)對象比照「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 2 條規定,包含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構)、學校之下列人員: |
1、 | 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
2、 | 依法聘任、聘用及僱用人員(不含公立學校教師 )。 |
3、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
(二) | 請宣導貴屬人員依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參考各班別研習目標、研習主題及研習對象確實填列訓練需求,且每人填報研習時數以不宜超過40小時為原則(以每日6小時計算,不含人力學院另行調查之中高階人員培訓班別、人事人員訓練及跨機關共同知能訓練-數位工具應用、科技新知、數位素養及涉外)。又為有效運用訓練資源,請審慎評估所屬人員業務或職能需求,並轉知渠等人員考量業務繁忙程度填列,以期能配合訓練全程參訓,切勿有請假、缺席之情事。 |
(三) | 除了部分特殊班別限定研習地點外,例如「性別主流化研習班」、「面對媒體實務研習班」備註研習地點僅有南投院區,其餘依人力學院分區調訓原則本市研習主要地點為臺北院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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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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