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 一、 | 依據新竹市選舉委員會114年11月7日竹市選一字第1143150359號函及114年10月21日召開之「第11屆立法委員(新竹市選舉區)鄭正鈐及新竹市第11屆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暨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工作檢討會」會議紀錄辦理。 |
| 二、 |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明定,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管理員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教育部亦有相關函釋。 |
| 三、 | 檢附教育部103年10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030148687號函供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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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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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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