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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公告彙整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9月5日府教學字第1130146774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9條、第58條、第62條條文勘誤表、第9條、第58條、第6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1690A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 $t('FEZ003')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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