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公告彙整

轉知「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9月4日府人考字第1130141522號書函辦理。

主旨:行政院函以,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13年8月26日院臺法字第113101953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旨揭修正注意事項各1份。



{{ $t('FEZ003') }} 2024-09-05

{{ $t('FEZ014') }} 2024-10-05|

{{ $t('FEZ004') }} 2024-09-05|

{{ $t('FEZ005') }}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