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3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30053247號函辦理。
二、本簡章暨報名表(如附件)可自行影印或至該校校網(https://gwehs.ylc.edu.tw/)首頁下載使用。
三、招生對象:就讀各縣市之國中應屆畢業生、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者及依「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四、相關報名方式、招生內容與注意事項,請詳閱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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