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2月21日高市教中字第
11039438600號函辦理。
二、貴校如有應屆畢業生設籍該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
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111年1月14日
(星期五)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該市該學區所屬國
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
{{ $t('FEZ003') }} 2021-12-24
{{ $t('FEZ004') }}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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