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44438號函及
新竹縣政府110年11月8日府教學字第1100390134號函辦
理。
二、111學年度起「本土語言認證」採計截止日比照日常生活表
現之採計截止日(110年4月30日)辦理。。
三、請公告旨揭作業要點,並妥為宣導、積極溝通,以維學生
權益。另,相關入學作業期程請務必依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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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1-11-18
{{ $t('FEZ004') }}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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