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依據
(一)新竹市政府112年8月22日府教國字第11201302571號函。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112-117學年度實驗教育計畫書。
新竹市政府114年11月24日府教學字第1140193793號函。
招生對象:
(一)升一年級:民國 108年9月2日至 109年9月1日出生之新竹市學齡兒童。
(二)升三年級:民國 106年9月2日至 107年9月1日出生之新竹市學齡兒童。
(三)招生班級及人數:升一年級4名、升三年級2名。
三、入學資格:
設籍新竹市,學生應與父母其中一人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
學生入學依其戶籍遷入新竹市居住時間決定優先錄取順序,設籍時間計算,依戶籍資料
所載,戶籍遷入本市居住時間起算;市內之遷移得以累計設籍時間;如中途曾遷出本市,則以最後一次遷入本市日期為設籍日。排序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日遷入者,則採公開抽籤決定。
本校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之子女得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於本校。於新生名單公告後之新聘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得採外加方式辦理。代理教師仍在職者,其子女比照現職教職員工辦理。
各年級學童於該出生年度(詳二、招生對象),出生即設籍本市者,視為同一序位,若超過可招收名額,則公開抽籤決定。
正取生家長應認同華德福教育精神及本校辦學理念,並願意簽署入學公約。
(六)若正取生因故放棄入學資格,則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至115年7月31日16:00止。
面談時間: 115/6/22~6/30 每日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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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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