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針對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進行明確規範。
學校提醒全體師生與家長:
1️⃣ 請勿購買黃牛票。
2️⃣ 轉售票券不得加價。
3️⃣ 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票券。
違反規定者,可能涉及違法行為並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讓我們一起守護藝文環境的公平與秩序,支持誠信購票、拒絕黃牛行為,
共同營造健康的藝文欣賞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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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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