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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公告訊息

函轉教育部有關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制度實務執行相關輔助及配套事項一案。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1日臺教人(四)字第1124202600號函辦理。

二、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 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暨同條例施行細則業自112年7月1日 起施行,為利各校人事人員協助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教職員判斷究應參加教職員退撫儲金或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條例之教職員辦理育嬰留職停 薪期間,其退撫儲金申請「繼續提繳」並選擇「按月提繳」或「遞延3年提繳」等相關事宜,請依教育部函說明辦理。

三、檢附原函及附件「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立學校教職員曾 任年資檢核表」、「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立學校教職員 曾任年資檢核參考(人事人員參考)」及「公立學校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提繳教職員退撫儲金費用選擇 書」各1份。



{{ $t('FEZ003') }}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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