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定於111年11月26日(星期六)同日舉行投票。
二、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第59條及公民投票法第24條準用前開法律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派之,受洽請之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職員、學校教職員,均不得拒絕。
三、有意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之教職員工,請將報名表mail至sunwaldorf0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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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04-26
{{ $t('FEZ014') }} 2022-11-27|
{{ $t('FEZ004') }} 202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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