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輔處|
新竹市警察局111年春節期間(或平時)
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訊息表
一、新竹市110年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計23件23人,70歲以上6人、20歲以下3人,機車駕駛10人、行人7人,提醒您注意禮讓,不酒駕、不超速,保障用路安全。
二、死亡交通事故以機車、行人(高齡者)事故所佔比率最高,請遵守交通規則,路上皆親人,尊重他人生命。
三、有人員受傷事故主要肇事原因第1名為未依規定讓車,提醒您行經路口慢看停,請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四、酒駕處罰採汽機車分流,機車初犯罰1.5萬至9萬、汽車初犯罰3萬至12萬,二犯直接罰到上限(機車9萬、汽車12萬),三犯以上逐次累加9萬,無上限,請勿心存僥倖。
五、拒絕酒測初犯18萬,再犯逐次累加18萬,無上限,吊銷駕照,5年內不能考領。
六、酒駕再犯、拒檢及拒測再犯肇事致人重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沒入該車輛。
七、自行車駕駛人酒後駕車罰600至1,200元,拒測罰2,400元。
八、「隔夜醉」也會造成酒駕,如飲酒後隔天早上仍有酒意或身體不適時,應充分休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叫車代駕,切勿貿然上路。
九、同車共責制度,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以上的同車乘客600至3000元罰鍰(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除外)。
﹝註﹞若貴單位電子資訊看板、CMS(可變資訊標誌)及電視跑馬燈有字數限制,文字內容可拆隔顯示或酙酌精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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