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輔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6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26770號函、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8749號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新竹市文化局110年11月18日竹市文演字第1100009223號函(副本)辦理後續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及相關事宜。
二、 旨揭賽事訂於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至12月3日(星期五)辦理,因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落實參賽者、工作人員(含評審)、陪同人員之防疫工作,避免疫情傳播,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及『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暨110學年度各縣(市)辦理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特增訂旨揭防疫應變計畫含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三、 旨揭本市初賽人員管理機制重點(摘錄)如下(請詳閱附件):
(一) 請於賽前完成參賽學生名單造冊,禁止臨時更換人員,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等情形者,禁止參加。
(二) 競賽當日參賽學生得以健康聲明書作為入場參賽證明,伴奏、音控及燈控人員(以下簡稱參賽人員)、陪同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審應主動聲明 14 天內國外旅遊史及是否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並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
四、 競賽會場不對外開放非競賽相關人員入場,僅開放參賽人員(函參賽學生、指揮、伴奏)、工作人員、評審及陪同人員(各競賽至多攝錄影 2 人、協助各參賽隊伍搬運道具、樂器人數,其中,團體組國樂合奏、打擊樂合奏、管樂合奏、管弦樂合奏、弦樂合奏等志工至多 30 名,其餘團體組志工至多20 名(採團進團出方式),另個人組志工至多1人,請一併造冊於當天比賽前繳交),憑證入場,比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獎狀統一另行寄送),評審委員不予講評。
五、 參賽人員健康聲明書及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表:核章後紙本請於「當天報到時繳交參賽人員名冊及工作人員名冊『乙式兩份』」,並需「加蓋學校關防」,非名單人員禁止入場。
六、 如有相關事宜,請洽本府教育處彭筱棋老師,03-5216121轉275或承辦學校新竹國小許維蒨主任(03)5222153轉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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