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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檢送考試院民國110年7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第14條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以及銓敘部依該條文授權訂定之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以下簡稱具體事實表)各1份,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一、 依據銓敘部110年8月17日部法二字第1105373022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電子檔)。
二、 茲本細則第14條第4項修正後,各主管機關應就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之妥適性及衡平性為實質審查,並由主管機關將審查結果以修正後之具體事實表格式報送銓敘部銓敘審定;又各機關辦理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案件,尚未送銓敘部銓敘審定者,請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三、 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另修正後之具體事實表已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考績項下。


{{ $t('FEZ003') }}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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