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09年11月4日府人考字第1090166258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人力學院)109年10月30日人發綜字第109030127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訓練需求調查填報說明如下:
(一) 本案調查對象為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含約聘僱人員),近3年(107、108及109年)曾參加人力學院辦理之相同班期者,請勿再次填列相同需求。
(二) 請宣導貴屬人員依業務需要及職務特性,依各班別研習目標、研習主題(內容)及研習對象確實填列需求,每人填報研習時數不宜超過40小時(以每日6小時計算,不含人力學院另行調查之中高階人員培訓班別、人事人員訓練及跨機關共同知能訓練-數位工具應用、科技新知、數位素養及涉外),另為有效運用訓練資源,請審慎評估所屬人員業務或職能需求,並轉知渠等人員考量業務繁忙程度填列,以期能配合訓練全程參訓,切勿到訓後有請假、缺席之情事。
(三) 人力學院臺北院區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南投院區地址為南投市光明路1號,兩院區原則皆接受遠道者申請提供住宿,惟部分班別另有特殊規定者,請參考各該班別「備註」欄說明文字。
(四) 除了部分特殊班別(詳見各該班別備註欄)限定研習地點外,例如「性別主流化研習班」、「面對媒體實務研習班」備註研習地點僅有南投院區,其餘依人力學院分區調訓原則本市研習主要地點為臺北院區。
三、 請依所附調查表格式填列各班期需求人員姓名及人數,經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核章後,於109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送人事室彙辦,並另將電子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sunwaldorf08@gmail.com,逾期視為無需求。
四、 檢附人力學院原函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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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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