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輔處|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學生請假規定
一、請假流程:
備妥證明文件→至導師處領取假單→家長簽章→導師或(代理人)簽章→學輔組長核章→學輔主任核准→校長核准
→請假單送還學輔處登記辦理銷假。
二、請假假別:
(一)病假:於返校上課當日起三個上課天內填妥請假單辦理,逾期七日以上不准補辦。病假天數連續三日以上必須
檢附醫院診斷證明。
(二)事假:均應事前兩天內申請准假,不得事後補請假。
(三)喪假:限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檢附訃聞證明文件,可事後補請假。
(四)公假:限代表學校參加之校外活動或競賽,須事前辦理。辦理時請持證明文件或公文(由帶隊教師或承辦人員
提出)。滿三天以上者,須陳報校長核准。
(五)外出:學生到校後需外出就醫或因故須提前離校時,須至學輔處領取臨時外出單。
(辦理流程:家長簽名→導師或(代理人)簽名→學輔處核准後, 交至警衛室簽上時間後離開。)
(六)一至三天之假由學輔組長簽章核准:四天至五天之假由學輔主任簽章核准;六天以上之假由校長核准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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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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