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110學年度國中部招生辦法
(一)新竹市政府106年1月26日府教國字第1060025393號函。
-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實驗教育計畫。
- 新竹市政府109年10月23日府教學字第1090159634號函。
- 民國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出生之新竹市學齡兒童。
- 招生班級及人數:七年級1班,28人,實際班級數及學生數以市府核定為準。
- 設籍新竹市,學生應與父母其中一人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
- 本校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之子女得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於本校。於新生名單公告後之新聘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得採外加方式辦理。代理教師仍在職者,其子女比照現職教職員工辦理。
- 非本校六年級在籍學生可招收名額,將於校外招生說明會前公告。
- 非本校六年級在籍學生,民國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出生即設籍於本市者,視為同一序位,若超過可招收名額,則公開抽籤決定。
- 每一位申請入學之學生與家長皆須參加面談,經過面談者始能報名。
1、面談時間請事先電話預約。
2、參加面談請學生做10分鐘自我介紹(含對未來學習的想法)及作品集分享。
- 正取學生及家長必須全程參與親子座談會,認同華德福教育精神及本校辦學理念,並簽署入學公約。
- 若正取生因故放棄入學資格,可由備取生於110年8月7日前,依序遞補。
- 本校六年級在籍生,為入學第一順位。本校六年級在籍生申請基準日為110年1月10日,超過基準日申請者將比照外校學生辦理。
- 非本校六年級在籍生,依其戶籍遷入新竹市居住時間決定優先錄取順序,設籍時間計算,依戶籍資料所載,戶籍遷入本市居住時間起算;市內之遷移得以累計設籍時間;如中途曾遷出本市,則以最後一次遷入本市日期為設籍日。排序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日遷入者,則採公開抽籤決定。
- 每班提供兩名身心障礙學生及班級人數之20%中低收入戶子女優先入學(入學順序依其戶籍遷入新竹市居住時間決定,具重覆身分擇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