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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

國中小招生公告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110學年度國中部招生辦法

{{ $t('FEZ002') }} 教務處|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110學年度國中部招生辦法

  • 依據:

(一)新竹市政府106126日府教國字第1060025393號函。

  •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實驗教育計畫。
  • 新竹市政府1091023日府教學字第1090159634號函。
  • 招生對象:
  • 民國9792日至9891日出生之新竹市學齡兒童。
  • 招生班級及人數:七年級1班,28人,實際班級數及學生數以市府核定為準。
  • 入學資格:
  • 設籍新竹市,學生應與父母其中一人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
  • 本校現職編制內教職員工之子女得隨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就讀於本校。於新生名單公告後之新聘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得採外加方式辦理。代理教師仍在職者,其子女比照現職教職員工辦理。
  • 非本校六年級在籍學生可招收名額,將於校外招生說明會前公告。
  • 非本校六年級在籍學生,民國9792日至9891日出生即設籍於本市者,視為同一序位,若超過可招收名額,則公開抽籤決定。
  • 每一位申請入學之學生與家長皆須參加面談,經過面談者始能報名。

1、面談時間請事先電話預約。

2、參加面談請學生做10分鐘自我介紹(含對未來學習的想法)及作品集分享。

  • 正取學生及家長必須全程參與親子座談會,認同華德福教育精神及本校辦學理念,並簽署入學公約。
  • 若正取生因故放棄入學資格,可由備取生於11087日前,依序遞補。
  • 入學比序方式:
  • 本校六年級在籍生,為入學第一順位。本校六年級在籍生申請基準日為110110日,超過基準日申請者將比照外校學生辦理。
  • 非本校六年級在籍生,依其戶籍遷入新竹市居住時間決定優先錄取順序,設籍時間計算,依戶籍資料所載,戶籍遷入本市居住時間起算;市內之遷移得以累計設籍時間;如中途曾遷出本市,則以最後一次遷入本市日期為設籍日。排序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日遷入者,則採公開抽籤決定。
  • 每班提供兩名身心障礙學生及班級人數之20%中低收入戶子女優先入學(入學順序依其戶籍遷入新竹市居住時間決定,具重覆身分擇一辦理)。

 

  • 招生工作時程表:請參閱附件


{{ $t('FEZ003') }}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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